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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 页 单位简介 主要机构 办事指南 信访监督 地方法规 规划成果 网络办公 网络通讯录 |
| 一、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电话:0735-2320352 负责全局的行政与政策法规工作,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1、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含技术资料、干部职工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综治维稳及后勤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或修订我市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3、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老干、计划生育、群团协会等工作; 4、负责局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总工办 电话:0735-2320279 负责全局的城乡规划技术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1、协助局领导对全局业务技术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负责组织研究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3、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小区级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包括修编与调整)的组织及上报审批工作。负责以上规划项目的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告工作; 4、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综合协调专业规划的编制(包括修编与调整)与审查上报工作; 5、负责城乡规划设计与城市勘测的管理工作,对规划设计与勘测资质进行审查; 6、参与重大项目的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选址与规划用地审查把关,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与审查; 7、对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包括修编或调整)、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重大规划项目进行技术指导与审查; 8、负责局城乡规划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安排与规划项目编制的招标或任务委托; 9、负责制定规划技术培训与专题研讨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查,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违法建设的查处; 11、负责局业务例会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市规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用地规划科 电话:0735-2320391 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区内(不包括市经济开发区、市有色金属科技工业园和出口加工区)建设项目选址与建设用地的审查。 1、负责责任区域内建设项目的选址与建设用地的审查; 2、负责责任区域内建设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总平面规划(包括调整)的审查及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告工作; 3、负责责任区域内私人住宅建设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查; 4、参与责任区域内违法建设用地的查处与建设工程竣工项目的规划综合验收;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建筑规划科 电话:0735-2320353 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区内(不包括市经济开发区、市有色金属科技工业园和出口加工区,但武广客运新区划入其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与户外广告的审查。 1、负责责任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定点、建筑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批及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工作; 2、负责责任区域内私人住宅用地及其建筑审查和临时建设工程的审查; 3、负责责任区域内临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审查和建筑亮化、美化工作; 4、负责责任区域内户外广告审查工作; 5、负责所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后跟踪管理; 6、参与责任区域内违法建筑的查处与建设工程竣工项目的规划验收;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城镇规划科(加挂市城镇规划管理站牌子) 电话:0735-2320360 负责全市城镇规划管理工作。 1、负责全市小城镇的规划管理及各县(市) 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2、负责组织各县(市)规划管理部门抓好城乡规划的政策法规宣传、业务培训、执法监督检查、城乡规划统计及综合工作; 3、负责指导各县(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4、负责各县(市)国家、省、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与用地规划的审查与报批; 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乡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与管理工作,以及城市规划区内各乡镇(不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区内的乡镇)的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审查和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告工作; 6、负责所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后跟踪管理工作; 7、负责受理各县(市、区)城乡规划管理行政复议申请和审查办理工作; 8、负责责任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项目的规划验收,参与责任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查处;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 园区规划科 电话:0735-2320396 负责市经济开发区、市有色金属科技工业园及出口加工区的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筑工程(不包括武广客运新区的建筑工程)的审查。 1、负责责任区域内建设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总平面规划(包括调整)的审查; 2、负责责任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户外广告、美化亮化工程的审查; 3、负责责任区域内私人住宅用地与建筑、临时建设用地与临时建设工程的审查; 4、负责所审批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告工作; 5、负责所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后跟踪管理工作; 6、参与责任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查处与建设工程竣工项目的规划验收;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 管线规划科 电话:0735-2629158 负责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管网的规划管理工作。 (八) 纪检监察室 电话:0735-2320355 协助局党组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规划报建窗口的管理、监督工作。 1、负责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联系实际制定本局工作计划与方案; 2、负责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党规,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3、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4、负责局属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与上报工作; 6、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和局机关、局属单位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7、负责对报建窗口的管理、监督。督促规划报建窗口履行好以下职责:①对规划报建资料进行初审、登记;②按审批流程及时将报建项目送达与呈报;③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④负责规划报建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⑤对规划报建项目审查进行督办和时效监测统计; 8、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 郴州市规划法规监察室 电话:0735-2320356 受市规划局局委托负责查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整改、处罚等工作; 2、负责市规划局行政处罚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各县(市)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普法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项目的单项与综合规划验收工作; 5、负责牵头组织对建设项目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以及相关来信、来电、来访事项的处理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 郴州市建设档案馆(加挂城市建设档案科牌子) 电话:0735-2225480 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 郴州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加挂郴州市规划信息中心牌子) 电话:0735-2320328 负责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与城市规划信息的存储、维护、更新工作,提供城市规划信息服务。 1、负责湖南省城乡规划信息港郴州分站与局域网的维护与更新,提供快速、准确的规划信息查询与服务; 2、承办专家技术审查与论证的日常工作; 3、承担建设项目所用地形图的修测、补测工作; 4、负责建设项目的放线与放样,以及测量验线和测绘建设项目竣工图,为规划验收提供技术服务; 5、承担资质范围内的规划设计任务;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领导介绍 党组书记、副局长:徐延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农英志
副局长:李永辉 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刘元生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劲松
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正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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